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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注册流程_阳江市税务局:增值税申报表申报失败_个体户执照办理

受理号:

14400000020220106120435256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增值税申报表申报失败

内容:

增值税申报表申报失败,失败原因是未获取到进项信息,您存在着未签名进项发票数据。但上综合平台看了,根本就不存在上面所提示的。我们的进项认证是退税的,不是抵扣的,所以根本就不存在要签名的进项数据。两天申报都是同样的原因。请问应该怎么解决?

咨询人:

中山市税务局:社保基数调整提交时提示“选择的补申报年月只能是190001到190001之间的年月!”,如何处理?

中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回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暂停办理2022年1月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业务的通告》(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医疗保障局通告2021年

,个体户没有企业所得税,个税核定征收,综合税负只有2.5%-4.5%,比个独和有限公司更节税,深受老板喜欢。,

郑小姐

咨询时间:

2022-01-06 12:04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2-01-07 10:54

回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您可通过以下两个方式进行自查, (1)登陆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查看是否存在可抵扣凭证未抵扣的情况;(2)查看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表内是否存在误填抵扣进项的情况。如上述方法仍无法解决,建议携带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预约到主管税务机关门前核实处理。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拨打广东税务纳税缴费服务热线12366或进一步向主管税务机关核实确认。

中山市税务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中准予捐赠额问题咨询

中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回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9号)规定,“居民个人在综合所得中扣除公益捐赠支出的,应按照以下规定处理:(一)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可以选择在预扣预

税务筹划落地服务老师:17811973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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